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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吉首市对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0-12-13 15:40:25 ][阅读次数:4540 次]

    据悉,为全面改善吉首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环境,湖南吉首市经过3年的专项整治,吉首城区的151台燃煤锅炉已得到整治,吉首城区每天的空气质量均达优良标准。  据了解,当时吉首城区共有燃煤锅炉151台,其中2蒸吨以上10台、1-2蒸吨34台、0.5-1蒸吨以下66台、0.5蒸吨以下的小型燃煤锅炉41台。该市环保局联合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吉首城区的燃煤锅炉进行逐步整治。并从5月开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吉首城区内安装使用生活、生产燃煤锅炉,锅炉房定点及锅炉安装必须经技监、消防、环保等部门审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整治过程中,根据吉首城区燃煤锅炉的地理位置和污染现状,该市对0.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改为燃油、燃气或电锅炉。对0.5蒸吨以上的燃煤锅炉必须安装除尘脱硫设施,采取除尘脱硫有困难改为燃油锅炉。燃煤锅炉的除尘脱硫改造必须采用先进、成熟的技术,实现达标排放。2008年完成燃煤锅炉整治83台,2009年整治43台,今年整治2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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